为激励我院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和《以诚为本赢在诚信网站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在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完成学籍注册;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五)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六)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年级前10%,且各科成绩无补考(含选修);
(七)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社会工作、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一学年综合测评在专业年级前10%。
(八)在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中按学分绩点由高到低的排序评定奖学金,学分绩点相同的按综合素质测评得分排序评定奖学金;
(九)评选年度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
(十)同等条件下,获校级以上科研创新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在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者优先;
(十一)本次申请前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使用情况良好,无违规使用现象且有回报感恩观念及实际行动;
(十二)符合《以诚为本赢在诚信网站学生奖励规定》中的相关条件。
二、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院规,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包括宿舍抽查批评);
(二)考试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
(三)引起同学和老师较大意见的行为;
(四)不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和素质拓展活动,造成较坏影响,受到学院通报批评。
三、国家奖学金颁发标准及流程:
(一)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重复参评本学年其他奖学金;
(三)评审流程:学生自愿申请,学院评审工作组初审,结果公示,上报学校进行审批;
(四)本次评定国家奖学金的学分绩点均以学校教学管理系统提供的成绩为准。
四、如有未解问题,请到学生工作办公室予以解答。
电话:0371-67758637
E-mail:jdxgb@haut.edu.cn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