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每生为4400元/年,二档每生为3300元/年,三挡2200元/年。
二、 申请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勤俭节约,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不能出现学业警示情况。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并录入以诚为本赢在诚信网站贫困生档案库。
(7)同等条件下,评选当年度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者优先。
(8)本次申请前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使用情况良好,无违规使用现象且有回报感恩观念及实际行动。
三、有以下表现之一者不得申请助学金
(1)受到校级或院级各类纪律处分。
(2)使用与自己的经济条件不相称的高档消费品(如高档电脑、高端手机、高级化妆品、高价服饰等)。
(3)申请国家助学金时提供虚假材料。
(4)贷款存在不诚信记录,如家庭地址,父母联系方式或其他相关材料。
四、评审程序
(1)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照国家及学校的规定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填写《以诚为本赢在诚信网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并向学院提出申请,经班级评议,学院认定,并录入以诚为本赢在诚信网站机电工程学院档案库。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名单上报学校,录入以诚为本赢在诚信网站档案库。
五、评审细则
(1)建档立卡户遵照国家政策要求认定相应档次。
(2)成立学院评审工作组。
(3)成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
要求:小组成员必须包含本班学生干部以及普通班级学生;小组成员必须是非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小组成立后进行公示,班级内有任何同学对小组成员提出异议,必须上报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并重新成立新的评审小组。
(4)民主评议小组将评审结果与评审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学院,由学院评审小组进行档次划分。
(5)学院将名单进行公示,原则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6)如有任何问题,请到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咨询。
电话:0371-67758637
E-mail:jdxgb@haut.edu.cn
机电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3年9 月22日